巨人网络: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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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 00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女士因个
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伟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巨人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伟女士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伟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刘伟女士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业
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对刘伟女
士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栋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同
意聘任张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经审核张栋先生的个人履历及资
料,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总经
理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
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聘任张栋先生
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因此,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张栋先生简历
  张栋,男,现年 43 岁,中国国籍;200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
生物学专业。张栋先生拥有近 20 年的游戏行业从业经验。2005 年,张栋先生加
入腾讯互动娱乐事业部,任产品经理。2009 年,张栋先生加入巨人网络,任《征
途 2》等项目产品总监。2013 年,张栋先生加入网易,组建了网易暴雪游戏中国
                   《暗黑破坏神 3》
发行和电竞团队,发行和运营了《炉石传说》       《风暴英雄》
                                《守望
先锋》等游戏和《魔兽世界》多个资料片的国服版本,此后历任上海合作部总经
理,上海网之易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等职位。2022 年起,张栋先生加入网易云
音乐管理团队,负责商业化及市场等多项工作,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
年起,张栋先生回归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CEO 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张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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