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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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 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 告 编 号 : 2023-5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德慧女士主持,会议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
案》
   同意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其 5 家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举措,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因除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
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资产负
债率高于 70%,皖能环保对以上四家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同意提名高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高明先生简历
附件
 高明先生简历如下:
 高明,男,1974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法律顾问。历任合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合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截至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监
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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