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3-10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鸿包装”)与沧州市运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屋征收
中心”)签订《东塑明珠及环境资源公司厂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沧州明珠
及东鸿包装与房屋征收中心就相关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征收补偿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 173,032,752 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二、款项收取情况
截至本 公告披 露日 ,公司 已收 到征收 补偿 款项, 金额 合计 人民币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收到的征收补偿款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公司各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
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