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3-108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2023年12月28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豆神教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豆神教育科
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
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
险警示。
? 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
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告编号:2023-072)。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
终结公司重整程序。2023年12月28日,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声驰律
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书》。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
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同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
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
示。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
的本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
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
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
告等文件。”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需等待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
交撤销申请。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