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3-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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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奥来德 2023 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时道、周容光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罗时道、宋桐达
  (五)现场检查内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上市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
作用;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
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
录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
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
项与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
行对账单等资料,查看了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
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
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看了奥来德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
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
动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奥来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
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来德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
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业
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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