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3-054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吴志鹏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63 人,代表股份
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57,745,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38.0246% ;通过 网络 投 票的 股东 57 人 ,代 表 股份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56 人,代表股
份 97,153,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三)公司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韩小军先生和安刚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71,882,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1,116,339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926%。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71,882,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1,116,339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926%。
(二)批准《关于选举魏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魏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6,329,8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6%;反对 1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11,488,67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8,67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563,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02%;反对 101,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11,488,6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8,67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52%。
(三)批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7,052,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4%;反对 1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7,052,3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4%%;反对 101,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吴志鹏先生、董克功先生、雷阎正先生、崔龙先生对上述议案
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766,218 股股份
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批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989,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7%;反对 164,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6,989,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7%;反对 164,46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吴志鹏先生、董克功先生、雷阎正先生、崔龙先生对上述议案
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766,218 股股份
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耿辉、万守宗。
(三)律师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