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奇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力帝机床出售土地使用
权及实物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推动产业整合并提升经营质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力帝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力帝机床”)拟以人民币 13,334.509441 万元的对价将其
名下位于宜昌市龙溪路 2 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以下合称“标的资
产”)出售给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宜都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宜都国信资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收购方:宜都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691780295U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19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2719.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地址:宜都市五宜大道 99 号(科技孵化中心五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土地整理利用,绿化工程及花木种植、租售;房地
产开发,房屋租赁;宾馆餐饮项目投资;会务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广
告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位租赁;物业管理;水费、电费代收、代缴;光伏发电、销售、
维护;劳务服务;停车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经查询,宜都国信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根据宜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为支持湖北力帝机床在宜都市的发展,指定下
属企业宜都国信资管作为本次标的资产的收购方。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前 10 大股东、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与宜都国信资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资产及定价依据
(一)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湖北力帝机床名下位于宜昌市龙溪路 2 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土地使用权 3 宗(宗地面积合计为 78,790.74 ㎡);房屋建筑
物 44 栋(总建筑面积为 38,669.38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9 项;机器设备 7 台/套
/项;树木及绿化 63 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合计账面原值为 8,721.52 万元,累计折旧 4,288.80
万元,账面净值 4,432.72 万元。
本次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资产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宜都市
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土地使
用权资产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3]143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3,422.36
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合计评估价值为 3,771.63 万元、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树木及绿化)合计评估价值为 9,650.73 万元。
根据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对<宜都市国
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土地使用
权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3]第 YC0028 号)(以下简称“评估复核
报告”),复核后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3,334.51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合计评估价值为
经交易各方共同确认,本次交易以评估复核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为 13,334.509441 万元。
四、资产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宜都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合称收购方)
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资产及交割
丁方位于宜昌市龙溪路 2 号合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组,包括实物资产(含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树木及绿化)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情况详
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华审资评字[2023]143 号)及评估复核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3]第
YC0028 号)。
各方确认:丁方向收购方转让的标的资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复核报告,丁方对
转让的标的资产以满足使用状态交付。
(二)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和事项
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叁拾肆万伍仟零玖拾肆元肆角壹分(小写:133,345,094.41
元)。该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款。在资产交割过程中,如发现有资产缺失损毁,收购方有权将
该财产价值从转让价款中扣除。
本协议项下资产收购价款 13,334.51 万元由收购方自筹资金付款和项目委托代建回购
款抵扣二种结算方式组成。
各方共同确认,丁方委托甲方代建智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不
低于 11,000 万元,以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准。
(1)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四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丁方支付标的资产收购款 5,000 万
元,丁方在收到款项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清偿三宗不动产(编号为鄂(2021)宜昌市不动产
权第 0010832 号、0010833 号、0010834 号)有关的贷款本息,并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权
属变更和交接事宜,收购方予以配合。
(2)以上三宗不动产权属变更与交接完成后,各方启动项目代建工作。丙方和丁方在
(3)根据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代建项目投资概算,乙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向丁方支付标的资产收购价款与项目概算差额,宽限期 6 个月,具体金额于项目初步设计批
复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三)标的资产转让生效条件
(1)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复核报告已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
(2)设定在标的资产的抵押/质押注销手续办理完成;
(3)有权证标的资产权属变更完成并办理产权证移交;
(4)无权证标的资产办理完清点移交;
(5)与标的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标的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总平图、施工图纸、
营运(租赁)合同、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件和资料完成移交。
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四)过渡期的安排
过渡期内已办理权属变更的所有标的资产中,对外出租的部分由收购方进行经营管理,
丁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与维护;其余资产仍由丁方使用,但丁方有义务保持资产的完整与正常
使用状态,直至最后交割日,否则收购方有权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期间收购方免予收取
丁方租金。
(五)违约责任
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
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交割的,每逾期一日,以应移交及交割但未移交及交割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基数按照日万
分之三计算的滞纳金支付给收购方,逾期超过 45 天,收购方有权解除协议,但由于收购方
的原因或因政府有权部门审批流程导致标的资产逾期移交及交割的除外。
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价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支付给丁方,但由于丁
方的原因或因政府有权部门审批流程导致的逾期付款除外。
的全部损失继续向违约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
保费、公告费等。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整合产业资源
及相关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发展有一定的积
极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问题,不会构成
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复核评估价值为基准,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
交易实际影响公司损益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