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3-12-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T: (86-10) 5809 1000 F: (86-10) 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深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号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以及根据上 述决议
内容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 的陈述
和说明,并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
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 本所律
师对事实的了解,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发 表法律
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 公司将
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 见承担
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刊登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 、现场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 事项、
会议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30 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
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号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于公告载明地点和日期召开,其召集和 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与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
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
股份数。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名(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名,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名),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 72,873,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276%。
   经验证,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无修改原有提案、提出新提案和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布了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项下子议案包括:
   ①《选举唐雪姣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06,8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②《选举彭建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677,6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③《选举刘宗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06,8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④《选举王精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06,8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⑤《选举黄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06,8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⑥《选举朱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06,8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项下子议案包括:
   ①《选举陈燕燕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76,0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②《选举韩文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64,9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③《选举杨浩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64,9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①《选举王忠诚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64,9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②《选举陈贵山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872,34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10,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45,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2,710,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45,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
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赵洋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程艳华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易晴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曼恩斯特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