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 八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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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董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
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
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
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制度》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
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
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同意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
巨潮资讯网。
二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
投资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期货、衍生
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证券、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制
度生效后,原《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废止。
  《证券、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委员会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对审计委
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汪为民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选举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潘煜双女士(主任委员)、王
诗鹏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潘煜双女士(主任委员)、王诗鹏先生、汪为民先生;
  调整后:潘煜双女士(主任委员)、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
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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