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召开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曾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选举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届监事会的成员。随后,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公司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
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
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会峰先生(独立董事)、张大志先生(独立董事)、刘宇先生(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廖晓霞女士(召集人)、王凤仁先生、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
生
审计委员会:石会峰先生(召集人)、刘宇先生、张翠瑛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宇先生(召集人)、石会峰先生、王凤仁先生
提名委员会:张大志先生(召集人)、刘宇先生、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在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郭万达先生、
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对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廖晓霞女士
副总裁:李志刚先生、麦炜杰先生
总工程师:李志刚先生
财务总监:吴云虹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世豪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换届完成后,袁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担任公司
其他职务。袁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换届离任后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袁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非独立董事
廖晓霞女士,1961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8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
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
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
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现兼
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
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
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
业商会副会长、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香港广东外商公会名誉会长、
香港岛妇女联会会长、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名誉会长、深圳市政协历届港澳委员
联谊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工商联荣誉副主席、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执委、深圳市
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副会长、
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69,289,占公司股份总数
公司股份总数 51.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条件。
王凤仁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
通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工学博士。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教师、哈尔滨
理工大学教师、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席
技术专家,兼任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
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昌礼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毕业于
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电气专
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就职于
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 年 6 月
至 2008 年 1 月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2008 年 2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从事公
司管理以及电力工程、新能源领域的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翠瑛女士,1959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
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 REGENT EXPORT CO.LTD、香港鸿图电子公司,
现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
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翠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
石会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现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惠州三力协成
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会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
条件。
张大志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律
硕士、清华大学 EMBA。现任君言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任深
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理
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
,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
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
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
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截至本公告日,刘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亚松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
量学院电磁测量及仪表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科委职员、深圳江通机电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 年 2 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南
片区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展基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仲
恺农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起入职本公司,
负责公司资料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展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艳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株
洲工学院(现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2005
年 10 月入职本公司任生产技术部工程师,2014 年至今任公司总工办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
件。
廖晓霞女士:请见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李志刚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
通大学机械系焊接材料及设备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东方电子
玉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流电源产品部副经理,2009 年 8 月入职本公司,历任
电动汽车充电事业部技术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新能源事业部
总经理等职务,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25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云虹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
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1 年入职
本公司,历任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12 年 4 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
监,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37,00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麦炜杰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3 月至
业。2017 年 1 月起入职本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助理,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被评
为深圳“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
截至本公告日,麦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世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出生,本科学历,于 2022
年 6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日,陈世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