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3-06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灵同德100%股权
及同蒙化工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将持有全资子公司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灵同德”)100%
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2.4万吨)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蒙化工”)100%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1.4
万吨)转让给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力民爆”或“受让方”),
转让价款合计为65,3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灵同德和同蒙
化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调整,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2023
年12月21日,公司与生力民爆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将持有全资
子公司广灵同德100%股权及同蒙化工100%股权转让给生力民爆,转让价款合计为
转让价款为4.13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灵同德和同蒙化工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转让股权预计
将实现收益约3.5亿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超过
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险废物经营;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41.03 2461.863547
司工会委员会
张俊彪 30.02 1801.297204
刘憨小 5.9 354.188047
付有明 5.79 347.131397
刘向前 5.76 345.579672
鲁金喜 5.75 345.24716
王悦丰 5.74 344.692973
合 计 100 6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为全资子公司广灵同德100%的股权(包括拥有的炸
药产品生产许可产能2.4万吨)和同蒙化工100%的股权(包括拥有的炸药产品生
产许可产能1.4万吨):
(1)公司名称: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23599894329Q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 册 地:广灵县蕉山乡洗马庄村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乳化炸药(胶状)、粉状乳化炸药(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9)广灵同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广灵同德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
资产总额 26512.66 26068.31
净资产 24312.91 24861.88
营业收入 10733.03 7092.78
净利润 734.80 521.31
广灵同德2022年及2023年1-10月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 第110B027906号)。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灵同德不存在资产质押、抵押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对其进行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
(1)公司名称: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2476786850X7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 册 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7)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9)同蒙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同蒙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
资产总额 4860.85 4025.17
净资产 4425.10 1934.74
营业收入 6641.05 5460.34
净利润 378.45 665.06
同蒙化工2022年及2023年1-10月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 第110B027907
号)。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蒙化工存在第三方股权质押的情况。公司不存
在对其进行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
四、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生力民爆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灵同德的股东 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灵县同德精华
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
远评报字(2023)第070054号),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广灵县同德精
华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6,068.31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206.43万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4,861.88万元。本次标的100%股权的市场价值为28,565.48
万元人民币。
根据生力民爆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同蒙化工的股东 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水河县同蒙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
致远评报字(2023)第070055号),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清水河县同
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4025.1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2090.43万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934.74万元。本次标的100%股权的市场价值为10429.65万
元人民币。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收益
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同蒙化
工经评估的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10429.65万元,和广灵同德经评估的全部权益的
评估价值28,565.48万元为参考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
合计为65,300.00万元(其中,同蒙化工股权转让价款为2.4亿元,广灵同德股权
转让价款为4.13亿元),充分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1)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223599894329Q,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以期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款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协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13
亿元。
(三)价款支付方式
(四)股权交割日及过渡期安排
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之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
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
的资产或权益(包括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生产许可能力、对外投资权益)、不
得为目标公司增加负债及或有负债;甲方不得利用原股东身份优势转移目标公司
资金或利润,作出任何有损乙方股东利益的行为。
所有。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移交
司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的明细及台账;以及资产、债权、债务、对
外投资档案资料;目标公司账面资产应与实物资产相符,实有资产大于账面资产
的应单独提交明细并清点移交。
产、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人员等事项的明细作为本合同附件移交乙方。
担。
(六)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共有、托管、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所欠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偷漏税费(应缴
未缴税费、以及由此导致的滞纳金或罚款)、担保责任、安全隐患、违规操作、
税务纠纷、行政处罚、待决或已决诉讼或仲裁等等;以及可能在以后形成债务的
各种纠纷、隐患;以及过度阶段目标公司新增债务,以上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
拒不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准确、完整的;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
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七)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会因为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支付转让价款。
(八)甲方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
承担相应的义务。
共同签署用于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其内容与本协议不符的,应以本协议约定为
准。
(九)其他
甲方(转让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2476786850X7,注
册资本为1000万元。
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以期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参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协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4亿元。
(三)价款支付方式
(四)资产交割日及过渡期安排
账簿及凭证资料之日,并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2023年12月31前)完成以上
移交。
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
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的资产或权益(包括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生产许可能力、对外投资权益)、不
得为目标公司增加负债及或有负债;甲方不得利用原股东身份优势转移目标公司
资金或利润,作出任何有损乙方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移交
司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的明细及台账;以及资产、债权、债务、对
外投资档案资料;目标公司账面资产应与实物资产相符,实有资产大于账面资产
的应单独提交明细并清点移交。
产、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人员等事项的明细作为本合同附件移交乙方。
担。
(六)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股权质押之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一切手续。
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所欠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偷漏税费(应缴
未缴税费、以及由此导致的滞纳金或罚款)、担保责任、安全隐患、违规操作、
税务纠纷、行政处罚、待决或已决诉讼或仲裁等等;以及可能在以后形成债务的
各种纠纷、隐患;以及过度阶段目标公司新增债务,以上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
拒不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准确、完整的;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
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七)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予以知晓并接受,且同意在此情形之下受让标的股权。
(八)甲方和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
承担相应的义务。
共同签署用于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其内容与本协议不符的,应以本协议约定为
准。
(九)其他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调整,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合
理配置资源,充分降低公司财务资金压力;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在建的全生物降
解塑料一体化项目及日常经营,有助于公司经营质量的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广
灵同德及同蒙化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