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3
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自然人孙关
水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保证子公司申请授信的顺
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主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承诺
提供同等担保,并承诺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分别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
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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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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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金鹏 王火红 张瑞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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