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 天玛智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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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本着独立
客观的判断原则,现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提请审议聘任王绍儒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我们对王绍儒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其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公司董事长本次提名王绍儒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绍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绍杰         郭光莉           栾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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