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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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3-118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
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德方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
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鉴于原有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的工作细则中已得到完整体现,现决定废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6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6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
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向金融机构提供无偿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孔令涌先生拟为公司及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向金融机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金融机构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使用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决议有效期
为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孔令涌先生回避表表决。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
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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