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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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
议案四: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股
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
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
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
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
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
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
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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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
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入会议记录。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
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
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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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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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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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综合考虑当前行业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将“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
项,调整“AIoT 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AIoT 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
“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
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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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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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修订部分管理制度。
       序号               制度               制定/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制度全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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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独立董事靳明先生、钱晓倩先生、虞军红先生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起任
职,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申请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陈龙
春先生、沈琴华先生、吴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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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龙春,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历任工商管理学院副
教授、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等职;曾任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
副会长,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教学专业委员
会副会长等职务;2000 年 12 月起,历任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浙江省高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正处级调
研员和五级职员,2023 年 6 月退休;现为浙江省科技项目评审、高新技术企业
评审、浙江省软件协会财务专家。先后撰写发表论文 50 余篇,主编或参编出版
专著、教材 12 部,主持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涉及企业
财务、投资管理、会计理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龙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沈琴华,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任职于申达集团、浙江千岛湖养生堂饮用水有限公司、杭州三利软件有限公司;
至今任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琴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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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吴爱华,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法学硕士。曾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职于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2017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爱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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