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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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电话
和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乔志
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开展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
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
大 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人员具体办理修订《公司章程》
的备 案登记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及
《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
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眉山侨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
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 亿元整(含本数)的 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有助于满足眉山侨源日常经营所需,对眉山侨源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
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眉山侨源及浦发银行实际
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
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
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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