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3-066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杨文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名,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八)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
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文峰、明志茂、钟勇、赵倩、黄沃文、
谢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意
候选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
总数的比例 同意票数(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杨文峰 345,495,500 99.9707% 5,184,445 98.0869%
明志茂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钟勇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赵倩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黄沃文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谢华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汤胤、肖万、李震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意
候选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
总数的比例 同意票数(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汤胤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肖万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李震东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荣、张晓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意
候选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
总数的比例 同意票数(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陈荣 345,499,000 99.9718% 5,187,945 98.1531%
张晓莉 345,590,121 99.9981% 5,279,066 99.87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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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