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
见》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
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
规定。
特此说明。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