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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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和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或传真到公司。
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
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
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
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
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
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
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
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周金平 史琦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 座5层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57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通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亮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 “ 本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
  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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