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锦在线 B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长乐路 161 号新锦江大酒店 4 楼白玉兰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2,640,965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3,731,876
份总数的比例(%) 39.225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549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铭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
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640,560 99.9998 405 0.0002 0 0.0000
B股 3,731,87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16,372,436 99.9998 405 0.000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丛大林、林涛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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