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光伏建筑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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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
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近期与京耀(北京)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耀新能源”)在北京签订了《北京通州区大运一号绿
色低碳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 14,088.80
万元。
  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履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供
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
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
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
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
用应用系统;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电车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专业设计
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工业设计服务;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软
件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
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
算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亚厦幕墙与京耀新能源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京耀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二)工程概况
程施工。
㎡,灯带长度约 8,100m。
   (1)VIII-10 A#塔楼西南、东南立面 14 层及以上部分区域 BIPV 幕墙系统
建设,VIII-10 A#塔楼 5 层及以上除 BIPV 部分、VIII-10 D#楼 4 层及以上、VIII-
深化图设计)。(2)VIII-10 A#、VIII-11 D#、VIII-12 A#塔楼靠西北朝向和东北
朝向的泛光灯带(同幕墙层高)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254 日历天。
   (四)签约合同价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合同暂定总价为 14,088.80 万元。
   (五)合同生效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管理违约、质量违约、安全违约、工期违约、其他违约等违
约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入的 1.16%。
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定位,在不影响建筑物美观的前提下采用了 BIPV 玻璃幕墙技术,采用柔性太阳
能薄膜电池,实现了绿色发电,减少对外部电网的依赖,降低运行成本和碳排放,
提高建筑能源效率;同时,通过调节 BIPV 玻璃幕墙的透光率,控制室内的光照
和温度,可以改善建筑室内环境,提升舒适度和节能效果。项目投产后,预计每
年可生产清洁绿色电能约 308 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 940 吨,减排二氧
化碳约 2,860 吨,对大运一号园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园区以及对北京市建设绿色、
低能耗建筑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亚厦幕墙能够通过本次承接北京通州区大运
一号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积累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经验,增强其建筑光
伏一体化项目的品牌知名度,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五、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及价款结算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行业
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同》。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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