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5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公开
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和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
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6日
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1号员工持股
计划”)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
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均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由72个月变更为96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鉴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787 号)核准,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36,223,162 股,其中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20,257,478 股,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47,680,616
股,分别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94%和 4.57%,上述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均为
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在《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紫光
会议审议通过了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和变更
的相关议案,同意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均延长 24
个月,即存续期由 72 个月变更为 96 个月;同意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机构;同意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1 号员工持股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2 号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草案)
(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
在锁定期届满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
场出售以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 户的方式减
少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 1,075,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均未出现
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员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 情形;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是否作出其他相应安排。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
票: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96 个月,自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 算,即存续
期为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1)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96 个月,自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 算,即存续
期为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发生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等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
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应经持有人会议批准,由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 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前终止。
(4)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