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
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
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
能力。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拟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裴文谦 黄宾 袁大陆 李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