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3-05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大会。
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9:25,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 ) 网 络 投 票 : 本 公 司将 通 过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交易 系 统和 互 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
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
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
东大会登记”字样。
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召
邮箱:csyj0158@126.com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单位/本人无
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议文件。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正定园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
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