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的议案》。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拟增
加注册资本704.86万元,同时原股东李备、盛守青、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光辰英393.33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享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未来整体发
展规划,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行使上述相关优
先权利。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履行
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增
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7691号光电信息产业园3#整栋
法定代表人:李备
注册资本: 48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CUEJ4Y
经营范围:生物科学仪器、光学仪器、光学原件、光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
研发、生产、销售,生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展示
展览服务,进出口贸易经营;生物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
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生产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生物试剂、
耗材,生物测试,金属制品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结构成型、
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制品租赁业务。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截至本公告之日,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
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货币/知识产
李备 1555.5550 32.1839%
权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长春立辰扬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83.9450 知识产权 14.1506%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335.0000 知识产权 6.9310%
盛守青 200.0000 货币 4.1379%
宁波辰风英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4833.3333 - 100.0000%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光辰英的资产总额为3911.64万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利润-71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光辰英的资产总额为3433.33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净利润-953.9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增资及股权转让概况
(1)名称: 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208X86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 号 1 幢 A 座 15 层 1501-1(北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水木领航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84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2 年 1 月 31 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共青城水木嘉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市科技创新
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名称: 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K67X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91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428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海南蓝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初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海南晟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源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名称: 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3C88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42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8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私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名称: 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K2A9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 637 号宝正大厦 12 层 1205A-02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221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瀚星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天津初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名称: 杭州晓池飞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KL8GH6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 3900 号 3 层 3117 室执行事务
合伙人:杭州晓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杭州晓泉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鲲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赛丽正宏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 增资
长光辰英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833.3333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538.1944
万元,增资价格不低于评估备案值,具体如下:
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1728.4030 万元,其
中人民币 348.080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533.1199 万元,其
中人民币 107.364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355.4755
万元,其中 人民币 71.588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494.1270 万元,
其中人民币 99.511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杭州晓池飞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388.8746 万元,
其中人民币 78.31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2)股权转让
长光辰英原股东李备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 万元注册资本、盛守青拟将其持
有的公司 200 万元注册资本、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长光辰英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李备 1410.5550 货币/知识产权 25.469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88.5000 货币 16.0431%
长春立辰扬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35.6117 货币/知识产权 11.4769%
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335.0000 知识产权 6.0489%
宁波辰风英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晓池飞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5538.1944 - 100.0000%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优先权的主要原因和影响
本次参股公司长光辰英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有助于长光辰英引入更多战略
合作伙伴,进一步提升其技术水平及市场销售能力,加速科研产品产业化进程,
有利于长光辰英快速做大规模,符合长光辰英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放弃行使上述增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并放弃相关权利,是基于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及参股公司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长光辰英业务发展,有利
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同意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
五、备查文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