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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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共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舒逢楠、单宗波、董佳丽、张磊、
Johannes Gradwohl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舒逢楠、单宗波、董佳丽、张磊、
Johannes Gradwohl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700 股。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84,633,055 股变更为 384,595,35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
由 384,633,055 元变更为 384,595,355 元。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偿清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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