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 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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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3-099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1,642,5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 18,328,5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
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
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相关
内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时,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利
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
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
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
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五。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采取现金、
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进行利润
分配时,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三)公司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能力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四)存在股东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见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时,公司在《重庆康普化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分红的承
诺:“一、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遵守《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二、
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对符合《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
润分配议案投赞成票;三、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重庆
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及《重
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
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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