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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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发出,会议于
仙、胡晓坤、孟晓辉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
究,形成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了噶尔盆地九 1-九 5 项目更好日常经营发展,同意
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克拉玛依”)
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申请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基于昆仑银行授信要求,
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以准噶尔盆地九 1-九 5 项目原油销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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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
发展。提供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海外全资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为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
石油”)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的资金需求,上述担
保对象智慧石油为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提供担保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智慧石油新增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由原不超过7,0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9,000万美元。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
海外全资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资 BVI 子公司用于实施南海北部湾涠洲区块的议案》
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南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块项目进度
及资金需求安排,同意通过BVI子公司金司南向其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增资5,500
万美元,用于智慧石油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块合同区勘探开
发项目开展,投资总额由原9,000万美元增加至14,500万美元。本次增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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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
BVI 子公司用于实施南海北部湾涠洲 10-3 西油田暨 22/04 区块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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