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宏宇五
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熟悉履行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本次提名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械技改及扩建
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实施是公司基于运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参考外部行业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项目实施
的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
规定。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
施。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   光   李玉文   王清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五洲医疗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