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监管要求和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5,000.00 万元
(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850.00 万元(含本数),并相应调整本
次募集资金股票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5)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
(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由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
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
调整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
(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由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
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
(7)控制权保护
调整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含
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10%,即 41,024,595 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按
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5,000 万股测算,本
次发行完成后,虽然黄涛先生的持股比例预计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调整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含
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10%,即 41,024,595 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按
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200 万股测算,本
次发行完成后,虽然黄涛先生的持股比例预计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资产的 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智慧交通解决方案升级、SaaS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交通行业数字孪生与模拟仿真
平台研发项目
合计 26,523.20 25,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
资金总额 30%,超出金额为 4,146.15 万元;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减金额为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减前拟投入 扣减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扣减金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智慧交通解决方案升级、SaaS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交通行业数字孪生与模拟仿
真平台研发项目
合计 26,523.20 25,000.00 4,150.00 20,85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