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04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总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 元(含税),不使用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按照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分配。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4,937,008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104,375,037.00 股后的 1,900,561,97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 比例,
即 1,900,561,971.00 股×0.13 元/股=247,073,056.23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 分 红 总 额÷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即 247,073,056.23 元÷2,004,937,008 股
=0.1232323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232323 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八、备查文件
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巨人网络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