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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室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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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248,997,72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7.231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46,026,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6674%。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971,2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3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4 人,代表股份 3,026,32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股份 2,971,2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
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关联股东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同意 55,866,52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7%;反对 12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9%;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5,1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6647%;反对 12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362%;弃
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毛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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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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