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神州
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已经届满,有 2 名激励对象第三批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未在第三个
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9,000
份。
监事会认为,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 29,000
份股票期权。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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