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文进、耿爱华、陆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