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
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苏州新施诺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贻斌、石艳玲、杨立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机器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