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冀中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前收到了相关议案的有关材料,经审阅并听取公司
有关人员关于有关事项的专项汇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事前
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由于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冼国明   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冀中能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