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为 402,056,966 股,
其中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14,55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因而
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
数为 399,542,416 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39,954,241.60 元÷402,056,966 股×10=0.993745 元。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993745
元。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 本 402,056,966 股剔 除 截 至 当 日 公 司 股 票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已 回 购 股 份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954,241.60 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故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按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514,550 股后的 399,542,416 股为基数进行分
派,分配比例未发生变化。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罗楚欣
咨询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二 三 年 六月 二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