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3-06-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意见书
  我们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的意见:
  (一)未发现所聘人员有《公司法》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聘任的总工程师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二)所聘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韩英为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签字:樊三星   王超群   张远堂
         周培玉   李临春   樊燕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西汾酒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