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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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号:2023-038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麦趣尔总部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的有关规定。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 27 人(代表 27
名股东),代表股份数 86,385,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07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 11 名股东),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735,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9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数 74,649,71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678%;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 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273,028 股,约占本
次公司总股本的 0.731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现场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1%,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2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4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24,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659,7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931%,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关联方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勇、李刚回避表决。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4,921,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57%,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2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联人李勇、李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1%,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2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6,337,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42%,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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