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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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3-02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经事
后核对,发现有遗漏,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更正后:
   十、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
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2023 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
配,符合公司实际。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件:更正后的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与
会议董事 9 名,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
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2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 全 文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张雅先生、蔡桂如先生、吴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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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
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签署
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
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十、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
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2023 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
配,符合公司实际。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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