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 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0327 号),
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3 亿元至-15 亿元,与公司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预计
归母净利润为-9 亿元至-11 亿元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新增计提减值 4.35 亿元。根
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计提减值事项的交易背景,核实公司新增两笔减值计提的依
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以前会计年度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核实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付款原因,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前期信息披露
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2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披露年报并确保
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
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
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
信息披露事项,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全文。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向上交所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庞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