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 8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 9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 3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相应议案
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4 月 8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议案 1 至议案 12 以普通决议审议,需经出席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16:00 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对”或“弃权”。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申请融资及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
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