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22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翔丰华 股票代码 3008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茵 高易臻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祥路 1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祥路 1
办公地址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传真 0755-27289066 0755-27289066
电话 0755-27289799 0755-27289799
电子信箱 public@xfhinc.com public@xfhinc.com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之初就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
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是国内先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现产品主要是
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 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
锂电池领域。
在发展战略上,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以做强做大新型碳材料产业为使命,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流的以碳为基础
元素、集研发与生产为一体的新型碳材料制造商。目前,公司已涉及硅碳负极、B 型-二氧化钛、石墨烯等新型碳材料领
域,并具备了产业化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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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取以销定产、直销为主的经营方式,通过
出售石墨负极材料取得收入、获得利润,经营模式成熟、稳定。
(1)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和研发部、技术部,其中,研发中心分为粉体工程中心、粉体理化性能检测中心、粉体电性能检
测中心和材料表征中心;研发部分为研发一组(开发石墨类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二组(开发非石墨类锂电池负极材
料)和研发三组(开发其它新型碳材料);技术部分为产品组和工艺组。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和研发团队,
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新型碳材料的前沿技术跟踪,负责对新产品、新工艺路线进行测试、论证和试验,以及为最
新研制的产品实现产业化,进行小试和中试样品的制备等。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初级石墨、焦类原料等,辅助材料为沥青、炭黑或者其他高分子聚合物,所需能源动力
主要为电力。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每个月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需求。生产所需的原
材料全部由采购部门通过对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厂家进行充分比价后择优采购。新供应商的开发均需经过技
术、品质、采购、生产等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通过评审的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每个年度,翔丰华从产品质
量、供货速度、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表现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考核评分和分类,并在后续合作中对不同类
别的供应商进行区别对待。
公司人造石墨生产的石墨化工序部分通过委外加工方式完成。通过多年合作,公司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石墨化合作单
位,公司每年根据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每个合作者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等重要条款进行评审确定优先合作对象。
在委外加工生产过程中,公司派专门人员全程跟踪,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以确保质量达标。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
成品实际库存、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
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人员拜访目标客户,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后,推介合适的产品,通过产
品测试,商务条件谈判等,最终达成销售。公司同时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客户解决产品使用
中的问题。
公司销售业务实行从开发、维护客户到产品发货控制、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全环节流程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
客户自身原因等采取了不同的信用等级评定,针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翔丰华会在发货量、发货时间予以适当控制,
并严格催收货款。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总资产 4,400,184,310.81 2,361,367,621.93 86.34% 1,556,347,49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356,865,373.28 1,118,240,808.36 110.77% 416,038,78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2,980,884.42 102,656,735.43 58.76% 33,443,585.6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24,660,437.95 24,393,911.89 -1,020.97% 20,927,161.00
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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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51,276,112.35 490,914,282.72 665,155,409.83 749,519,56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5,590,498.50 53,195,218.63 22,311,811.44 51,883,355.8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435,326.05 -156,295,728.66 -17,448,112.71 -42,481,270.5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周鹏伟 14.49% 15,620,814.00 15,620,814.00
然人
境内自
钟英浩 5.97% 6,439,669.00 64,396,690.00
然人
北京启
迪汇德 境内非
创业投 国有法 4.93% 5,318,981.00 0.00
资有限 人
公司
前海股
权投资 境内非
基金 国有法 1.91% 2,060,100.00 0.00
(有限 人
合伙)
赣州众 境内非 1.88% 2,025,913.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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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致远 国有法
企业管 人
理中心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雷祖云 1.81% 1,950,000.00 0.00
然人
#深圳市
优美
利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优美 其他 1.42% 1,530,300.00 0.00
利金安
募证券
投资基
金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信澳
其他 1.41% 1,520,512.00 0.00
新能源
产业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杏自
清(天
津)创
境内非
业投资
国有法 1.36% 1,469,991.00 0.00
合伙企
人
业(有
限合
伙)
#深圳市
优美
利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优美 其他 1.14% 1,232,500.00 0.00
利金安
募证券
投资基
金
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 2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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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并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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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7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蓬溪县政府签署〈追加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2022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