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1)2021 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
光电”)将一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经自查复核,该投
资为一年内到期收回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规定,将其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影响为调
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3,065.09 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5.09 万元;
(2)2021 年,盛波光电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退货款计入预计负债,经自查
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其从预计负
债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影响为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3,074.11 万元,调
减预计负债 3,074.11 万元。
(3)2021 年,盛波光电将一项已出租物业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经自查复核,将其从固定资产重分类至
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影响为调增投资性房地产 1,903.41 万元,调减固定资产
盛波光电以 FOB 等方式采购的原材料在供应商送至装运港口后对在途物资
未暂估入账,经自查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应将
该部分在途物资暂估计入存货,调增存货 7,594.04 万元,调增应付账款 7,594.04
万元。
经自查复核,盛波光电对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成本分摊存在差异,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重新计算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产品成本,同时调整已售存货的成本,相应调
减 2021 年的营业成本 4,688.77 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 4,688.77 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增加资产
总额 7,594.04 万元,增加负债总额 7,594.04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为零。追溯调
整后,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前年度报表构成广泛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期会计差错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日前期会计差错 日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金额
更正前 更正后
(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6,540,735.16 30,650,943.40 617,191,678.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50,943.40 -30,650,943.40 0
存货 667,461,447.03 75,940,410.71 743,401,857.74
投资性房地产 106,217,779.76 19,034,071.67 125,251,851.43
固定资产 2,424,741,252.86 -19,034,071.67 2,405,707,181.19
资产总计 5,496,647,107.83 75,940,410.71 5,572,587,518.54
(2) 负债
应付账款 283,643,842.23 75,940,410.71 359,584,252.94
其他流动负债 27,523,903.58 30,741,055.00 58,264,958.58
预计负债 30,741,055.00 -30,741,055.00 0
负债合计 1,532,817,860.76 75,940,410.71 1,608,758,271.47
营业成本 1,908,519,413.28 -46,887,730.85 1,861,631,682.43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83,508,720.33 -46,887,730.85 -130,396,451.18
净利润 66,066,473.82 0 66,066,47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733,468.82 0 55,733,468.82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
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就本次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4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的鉴证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 Q00924 号)。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
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1 年度
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
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
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 Q00924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