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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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63,077,56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5.22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0,978,23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8.7704%。
司股份总数的 8.77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0,978,23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770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623,821,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5%;反对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744,3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547%;反对 12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4%;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552,333,76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256,1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552,495,16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417,5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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