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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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3-025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他资本公积为 0.0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7,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36,850,000.00 元,转增 67,000,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
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利
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第一节 财务
会计制度”中“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
露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 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
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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