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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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656 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26,000 张, 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72,600,000.0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121,452.83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于 2020 年
   二、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 2021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1-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延长实
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
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8)。鉴于公司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经协商,近日,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
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补充协议的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对原协议第一条作出以下变更:
   原内容: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
(1)越南盾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3911,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
额为 0 万越南盾;(2)美元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4015,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美元。(3)美元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3884,
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美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的 激
光测量仪器及智能家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
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
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
项直接支取资金。
   变更为“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
(1)越南盾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3911,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
额为 0 万越南盾;(2)美元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4015,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美元。(3)美元账户账号为 0127000100001033884,
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美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的 激
光测量仪器及智能家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
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
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
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本补充协议是各方签订的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本补充协议另有
约定外,原协议其余条款均继续适用。本补充协议与各方以往就本补充协议有关
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或安排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三、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日起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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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巨星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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