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 9:15-9:25、9:30-
时间为:2023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7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
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6 人,代表股份数为 497,228,9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39 人,代表股份数为 400,516,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0990%;网络投票股东为 187 人,代表股份数为 96,712,9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72%。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8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0808%;反对 65,411,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412%;弃权 4,149,7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 权 4,149,78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262,8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155%;反对 65,411,3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1.9864%;弃权 4,149,7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贵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杨军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