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 水发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   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78,011,155 元变更到 459,070,924 元,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37,801.1155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59,070,924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7,801.115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9,070,924股,每股面值为1元,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签
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赵光敏
          朱先磊             夏同水
          黄惠妮             吴长春
          王江洪              王华
          张爱华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