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
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既有业务的战略目标、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
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发行对原股东权
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可行,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李培杰、李军、郑四发、陈海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鸿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